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交叉学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领域。

(三)申报名额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3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请立项情况、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申报指标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二)相关要求

省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10日8:00至9月23日18:00。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65922508,65908672

(三)校内联系人

王科翰 0376-3011907

科研处

2022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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