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信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2014、2015、2016年度到期未结项的校级项目进行整理,并要求项目主持人填写《信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审批表》,报科研处审批。经研究决定,批准以下项目进行限期结项,一般项目最长延期0.5年,重点项目最长延期1年。延期期间项目经费不再报销,结项后方能报销项目经费。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科研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一年内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往后排序。
各单位要加大校级项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结项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其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结项。
信阳学院科研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