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科研统计上报和科研成果统计奖励工作,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原则上第一产权人为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为信阳学院的科研成果,有特殊情况的见填表说明。
二、统计要求
(一)以院(处)为单位统一统计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二)请各单位做好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信阳学院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做到不重复、不漏报。若被SCI、SSCI、EI、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成果,另需提供检索证明。
1. SCI、SSCI、EI、ISTP级别成果原件封面需注明“院(处)名称”和“个人姓名”。
2. SCI、SSCI、EI、ISTP级别成果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
3. SCI、SSCI、EI、ISTP级别原件、复印件上均应分别在目录和个人姓名处做出标记以便核验。
4. 个人电子扫描件以“封面”、“目录”、“论文1”、“论文2”命名,个人文件夹以“院(处)-姓名-成果形式-成果名称”命名,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院(处)汇总后以“院(处)-成果形式”命名。
5. 提供的各项纸质材料按各单位统计表的顺序排序。
(三)统计表报送截止时间: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档及纸质档请于2018年1月15日(周一)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复印件、扫描件于2018年3月9日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成果原件集中放置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处负责核对。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因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个人和所在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永平、李丹丹 联系电话:3011905 3011907
电子邮箱:xyx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