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司、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7〕1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十次党代会和国家、我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任务安排,充分调动广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单位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为加快创新型河南和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现将《关于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试点需求,每部门原则可推荐1家所属法人单位,于2017年12月26日前正式函报我们,函中需简要说明试点的条件优势、重点内容、措施保障和预期目标。我们将按程序择优确定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工作。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371-65956116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0371-6969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