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科研统计上报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第一产权人为我院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为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一)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统计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请各单位做好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华锐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做到不重复、不漏报。
(二)提交成果均应三件俱全,即: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若被SCI、SSCI、EI、ISTP检索系统收录,请提供检索页。
1. 成果原件封面需注明“系(部)名称”和“个人姓名”。
2. 成果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需包含封皮、目录、正文、版权页等。
3. 原件、复印件上均应分别在目录和个人姓名处做出标记以便核验。
4. 个人电子扫描件以“封皮”、“目录”、“论文1”、“论文2”命名,个人文件夹以“系(部)-姓名-成果形式-成果名称”命名,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系(部)汇总后以“系(部)-成果形式”命名。
5. 提供的各项纸质材料按各单位统计表的顺序排序。
(三)统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周一)。成果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于2016年3月7日集中报送。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因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个人和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赵 丹 联系电话:3202121 地址:行政楼406
电子邮箱:hrxykyb@126.com
附:华锐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