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推出更多科研成果,促进学院内涵发展,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华锐研字〔2015〕6号)和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结果,经学院认定,对2014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奖等予以奖励。
希望全院教师再接再厉,为提高学院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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