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项目的管理工作,维护我校声誉以及全校科研工作者的利益,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未能及时完成结项的负责人做以下处理:
鼓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时间要求如期结项,如期不能完成的,按照对应项目的管理规定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按延期申请时间完成项目并办理结项,否则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助、配套经费以及科研奖励予以追回,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信阳学院科研处
2020年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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