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党校,省社科院,驻豫军事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办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2021年3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大在研项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2月22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407办公室。
联系人:朱红磊
电话:3011907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0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