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阳学院校级在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信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科研处将对2017年度以前(包括2017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知晓,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407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或结项未通过的,科研处将作撤项处理。
另外,对于2018年度校级立项未完成课题(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除外),烦请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9月21日之前将延期申请(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一般项目延期半年(2020年12月)结项,重点项目延期一年(2021年6月)结项。逾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科研处将作撤项处理。
所有被撤项目的经费一律追回,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各单位科研工作负责同志要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信阳学院科研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