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信阳学院大学生科研成果统计及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大学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校研字〔2020〕1号)相关规定,科研处将于近日开展2020年度信阳学院大学生科研成果统计、审核、认定等工作,这项工作关系到我校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给予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要求

1.纳入统计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科研活动、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产权成果等。

2.成果时间:参与统计的成果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本年底。

3.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成果审核认定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成果署名要求

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须为信阳学院,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在校大学生,参与完成须标注本人排名。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成果统计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收集工作请于2020年12月21日前完成。同时将《信阳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科研成果统计明细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yxykyc@163.com。另外,所有提交审核的成果均需要原件。科研处将为每个学院配备一位联络员协助完成数据收集汇总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王科翰

电话:0376-3011907

科研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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