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
为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不断培育和壮大我市主导产业,根据《信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就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增效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质增效服务对象
2021年以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及我校有三个,分别为:信阳市汽车发动机排放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阳市纳米环保材料绿色合成重点实验室、信阳市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
二、提质增效服务方式
为减轻各平台依托单位负担,本次提质增效服务工作采取依托单位自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抽查的方式进行。提质增效服务将按照各创新平台运行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在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各平台依托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与实地调研,认真组织各相关平台进行自查,填写《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
(二)《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是此次市科技局对创新平台进行提质增效服务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对于未上报《信阳市平台运行自查报告》或填写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市科技局将直接撤销其相关资格,并将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科研处负责对各平台依托单位所上报的自查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查验,确保所报数据真实有效并上报市科技局。
(四)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需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期间将《信阳市创新平台运行自查报告》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4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xyxy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报送材料造成后果依托单位自负。
联系人:王科翰
科研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