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按照《信阳学院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2号)》的规定及《关于申报2020年度信阳学院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获资助的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填报《信阳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同时提交相关成果原件。审核合格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打印结项证书。
结项成果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或实用性,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出版译著、调研报告、科技发明与制作、文艺作品等。
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的主持人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信阳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报科研处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信阳学院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结项审批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和成果原件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407办公室),未能按期完成的务必提交延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联系人:程兆星
电话:0376-3097099
科研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