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 “5G+智慧教育”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发布人:程兆星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发展、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促进5G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开展河南省"5G+智慧教育,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优秀实践和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以5G为代表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新形态、新场景、新模式,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5G+智慧教育”发展标杆,推动教育理念重塑、学习方式重构、业务流程再造,促进教育数字转型。

二、试点内容

依托5G网络超高速、低时延、大连接、高可靠等特性,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围绕"教、考、评、校、管”等教育领域重点环节,鼓励各地、各校、各单位开展各类"5G+智慧教育”应用创新,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方案等加快成熟。试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G+沉浸式教学、5G+互动教学、5G+智能考试、5G+多维评价、5G+智慧校园、5G+区域教育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

三、试点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类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为市级及以上公司),多申报主体可联合申报,牵头单位限1家,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牵头单位负责试点项目总体管理和实施,参与单位需参加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申报的试点项目需充分运用5G网络或技术,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和5G应用场景,能够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实际问题,项目需在2年内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各高等学校、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市级及以上)可自主申报1-2个项目(不占属地名额)。各牵头单位负责填写申报书,望各单位认真按此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征集工作,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综合楼140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yxykyc@163.com。

联系人:省通信管理局樊鸿飞0371—86170595

     省教育厅彭亚宁0371—69691767

     校内联系人程兆星0376-3097099

科研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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