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的相关要求。经前期个人申报、各学院(部、处)组织推荐、科研处资格审查,于202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了匿名评审,现将校内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纪委办公室或科研处反映。
纪委办公室电话:0376-3019669
科研处电话:0376-3011907
电子邮箱:xyxykyc@163.com
公示期结束,附件撤销
科研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