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发布人:陈凯旋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信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处将对2020年及以前立项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