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号)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个。

四、材料报送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xyxykyc@163.com,学校将择优推荐。

科研处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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