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生态环境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生态环境部共同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突破发展中的前沿问题、理论问题和短板问题,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重大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促进相关领域科学可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生态环境联合基金项目。
2.其他限项要求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3.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 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申请书校内提交时间为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单位:科研处
时间:2026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376-301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