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1、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申报通知,科研处在校园网上发布。

2、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填写申请书。

3、申报人将申请书及电子文档提交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社会科学管理科,科研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上级业务部门(若有限项要求,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将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科研处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4、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立项通知,科研处发文公布,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5、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批经费及配套经费额度,填写《经费预算表》,提交科研处,并领取经费使用卡。

6、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要求,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者,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提交《延期申请书》)。

7、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经科研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上级业务部门。

8、上级业务部门颁发结项证书。

9、通知相应单位领取结项证书。

上一条:各级各类成果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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