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信阳学院校企合作处是围绕我校建设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高校的目标,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负责学校与企业合作事项的职能部门,是校企合作的桥梁、成果转化的窗口、科技创新的平台。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与信阳市“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协调工作。

三、代表学校对外开展校企合作事宜。负责调研、收集、发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需求信息;负责审核校企合作协议文本,协调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

四、负责校企合作过程中构建的校内创新平台管理工作。

五、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工作。

六、校企合作项目征集、立项、跟踪、协调、评估、考核、结项等工作。

七、负责对二级学院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绩效审核。

八、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有关校企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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