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办社语〔2021〕346号文件要求,经过自主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学校遴选,现对我校推荐申报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人如有异议,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证明资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委办公室或科研处反映。
公示电话:纪委办公室0376-3019669;科研处0376-3011905
公示期已过,附件已撤。
科研处
2021年12月10日